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效,焦作法院创新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度。从今年1月6日起,凡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人身损害赔偿、雇主损害赔偿纠纷、人身、财产保险合同等六类纠纷案件可以进行诉前司法鉴定。截止6月底,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等六类案件641件,转入诉前司法鉴定程序的案件449件,占六类案件总数的70.05%,审判质效提升近50%,办案周期大幅缩短,诉讼风险、诉讼成本大幅降低,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光明日报、人民法院、光明网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对焦作法院开展的诉前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诉前司法鉴定的成功经验做法也被省法院、焦作市委高度肯定。由于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江苏、河北、新疆以及河南省内等十余家法院专门来我市法院学习考察,对我市开展的诉前司法鉴定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及高度的评价,纷纷表示将在焦作法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