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审监督职能的若干意见(试行)》。焦作中院高度重视,7月25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批示:“审监二庭提出落实意见,报党组研究。”
8月1日上午,焦作中院所有审判业务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落实通知要求。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出席会议,焦作中院各业务部门、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监二庭庭长许红传达了《意见》要求:一是强化业务监督,以纠促防,通过发挥再审依法纠错的职能,防止错案的发生。二是加强队伍监督,以纠促廉,通过及时发现原审法官违纪违法审判线索,将案件监督延伸至队伍监督。焦作中院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从立案、保全、查封、扣押、审理及审判管理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张利学强调,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审监督职能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出台,对今后全面深化审判监督职能,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张利学要求:一、各部门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学习文件精神,会后三日内形成书面意见报送审监部门。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逐项对照执行通知要求,杜绝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同时,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如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审判管理部门,查找问题绝不护短。三、审监部门牵头,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尽快研究制定《焦作中院进一步加强再审监督职能的实施办法》,并上报党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