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以来,各法院均能够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工作,但仍有部分法院清理进度不理想。为确保完成执行案款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市中院执行局和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执行款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款台帐登记不规范、执行款发放手续简单等问题,要求基层法院进一步加强管理,按照清理工作的任务要求认真加以整改落实,要做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要尽快向当事人发放到位,并及时录入案款清理系统。对于无法发还的案款,要建立专门台帐,并商当地财政部门建立专门帐户予以集中管理。规范执行款收支办理程序,健全审批手续。四、加强执行款专户管理,做到专户专用。
目前,全省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自查清理阶段已结束,我市法院清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至9月2日已有沁阳、孟州、温县、博爱、武陟、修武、山阳、中站、马村法院录入清理系统案款全部发放完毕,顺利完成本院清理工作自查阶段的任务。解放法院录入清理系统到帐金额77368.54元,未发放金额14000元。
根据执行案款清理系统数据统计,全市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共录入案款35798410.02元,已清理发放金额35736413.32元,尚未发放金额为61996.7元,已清理发放比例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