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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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携伪基站跨四省发诈骗短信48万条被判刑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6-10-11 15:25:48


    两名江西籍男子,驾驶租用的轿车携带伪基站设备从福建省开始,横跨四省,行驶十多天,一路冒充农业银行客服号码群发虚假诈骗短信,不曾想到河南省博爱县境内时被查获,再不能继续作恶。10月11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家住江西省赣州市34岁的钟玉明和35岁的赖富材都是农民,其中,赖富材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5月9日被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于2007年6月27日刑满释放。2016年3月6日,钟玉明、赖富材驾驶租用的闽DH179V的白色雪铁龙轿车携带伪基站设备从福建省到甘肃省,从甘肃省开始经陕西省、河南省等地,沿途利用伪基站设备冒充农业银行客服号码群发虚假诈骗短信,2016年3月21日14时10分到达博爱县城后又发送虚假诈骗短信70862条并被当场抓获。经查,二被告人共计发送虚假诈骗短信488024条,并现场查获了伪基站设备,笔记本电脑,轿车等作案工具。

    法院认为,钟玉明、赖富材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诈骗短信,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诈骗罪。钟玉明、赖富材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中,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判处钟玉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赖富财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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