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审判监督职能,加快审监工作重心转型,深入贯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审监督职能的若干意见(试行)》,焦作中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审监督职能的实施细则(试行)》,一方面加强业务监督,拓展纠错方式,延伸纠错职能,以纠促防,提升案件质量;另一方面加强队伍监督,强化廉政管控,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以纠促廉,确保审判队伍清正廉洁。
在业务监督方面,焦作中院先后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审监业务专题调研。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评比及论文评比活动,于9月初对评比结果下发通报。二是开展再审案件庭审观摩。7月1日,焦作中院审监部门与审管办共同组织全市法院审监法官在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暨讲评会,进一步规范民事再审案件庭审程序,提升审监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三是开展民事再审案件专项讲评。5月27日,焦作中院审监部门会同审管办相关人员,对武陟法院近两年经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进行交流、评析,促进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四是开展日常工作动态监控。实行再审案件每月动态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每月如实报送当月开展庭审观摩的再审案件数量、拟开展庭审观摩的再审案件具体情况、巡回审判案件数量、本院院长和庭长带头办理再审案件的数量、再审案件庭审视频直播的数量等内容。
在队伍监督方面,焦作中院在《细则》印发后,及时对全市法院审监部门今年办理的再审案件进行初步排查。经排查,基层法院目前在办理再审案件中尚未发现违纪违法线索。2016年7月,焦作中院审监二庭在审理任某某、贺某、贺某某与温县幸福诊所、王某某、温县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时,发现温县中医院的委托代理人陈恭与一审陪审员陈成是父子关系,一审陪审员陈成应当自行回避而未回避,再审合议庭随后通知温县法院说明情况,并书面报告中院审监庭。温县法院目前已对该人民陪审员作出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