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笔者感受到了农民工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比如,早些年发生劳资纠纷时,都习惯于找老板、找政府,甚至出现种种过激行为。近些年来,由于相关部门的不断努力,法律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现在,发生劳资纠纷时,大多数农民工首先就会想到劳动仲裁,或者申请法律援助。然而,仍有不少“法盲”。他们由于不懂法,就谈不上守法了。再遇上极少部分公职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士法律意识淡薄,常常在无意中就侵犯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导致部分农民工“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从而产生“会哭的娃儿才有奶吃”的错误观念,不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因此,要让农民工从“知法”到自觉“守法”,普法教育任重道远,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做好榜样,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更好地服务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及时处理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各种纠纷案件,采取措施对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司法保护。为此,建议从六个方面加大服务力度。
开通“绿色通道”。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农民工维护权益提供便利,保障农民工在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得到及时、快速的处理。
积极引导举证。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实际情况,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工提供证据,当农民工确实举证不能时,根据法律规定依职权调查取证。
主动采取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主动依职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避免用工企业逃避履行义务,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巡回就地办案。针对用工企业距离法院所在地远近不同的实际,为尽快处理纠纷,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方式,到用工企业所在地开庭审理,高效、快捷地处理农民工案件。
加大服务力度。主动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立案环节,对农民工依法减缓诉讼费用;诉讼环节,简便、快捷、高效的处理矛盾纠纷;执行环节,集中人力、物力优先办理,把农民工诉讼成本降到最低。
加强沟通协调。采取联动调解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调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使纠纷早日化解,农民工利益切实得到维护,从根本上扭转农民工在诉讼中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