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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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 巾帼赤子心

——记博爱县法院刑庭副庭长聂荣

发布时间:2016-12-01 09:58:49



    人物档案:

    聂荣,女,197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进入博爱县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刑庭副庭长,先后被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中原卫士、人民满意的法官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

    法庭上,她威严端庄,一身浩然正气,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游刃有余;法庭下,她和风细雨,耐心答疑解惑,为被害人及家属争取合法权益不遗余力。她就是聂荣,博爱县法院刑庭副庭长。

   “刑事判决涉及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大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小到判决书的标点符号,都得严谨细致, 出不得半点差错。”聂荣说。她一年要审结100多起案件,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细,加班加点是常态,每年15天的公休假从没用过一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5月,聂荣参与审理了7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红沙龙蛋糕店负责人王某芬、逍遥镇胡辣汤店岛某强等7名被告都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不等。这几起案件的审理大快人心,及时消除了广大群众的焦虑情绪,社会反响强烈。

    进入9月,聂荣更加忙碌。月初,她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叶某梅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判结束后,聂荣对旁听本案的40名被执行人开展集体约谈,结合案例现场说法,起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并有力地促进了该院执行工作的开展。9月中下旬,聂荣快立、快审、快结了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严厉打击了卢某海等人破坏林地的犯罪行为,有效地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为辖区的北山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犯罪分子面前,她横眉冷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面前,她热情似火。今年8月,聂荣曾审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于今年1月27日晚在玉祥路酒驾逆行,将骑电动车的邱某撞死,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法庭经核算认定,邱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总计58万元,王某仅能赔付2万,剩下的部分,保险公司和王某所在单位都辩称不应承担。“如果案子简单地判了,判决书很有可能变成一纸空文,受害人家属拿不到钱,最后又是一起执行难案件甚至引发信访。”聂荣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她花费了大量心血,利用下班的时间,进行了6次庭外调解,一次次辩法析理、耐心疏导。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及时拿到了赔偿款,缓解了一家人的生活困难。

   心里装着百姓,眼中揉不得沙子,这就是聂荣。她用良心秉公办案,用细心严格把关,用公心调解纠纷,用诚心消除恩怨。20多年来,她所承办过的千余起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例投诉,她用忘我的工作和无私的奉献,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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