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法院执行工作部署,落实 “基本解决执行难”重要任务,焦作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周的“执行案件集中攻坚”活动,实现了解决一批难案,打造良好执行氛围,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目标。
本次集中攻坚活动中院执行局负责组织,政治部、法警支队、行政处、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同时邀请市人大、政协、检察院共同监督,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据统计,通过三周对全市排查出的15件案件的集中攻坚,被执行人迫于威慑主动和解履行5件,强制执行10件,拘留10人, 15件案件全部执结,执行标的近5000万元,取得了显著效果。
11月29日,在焦作中院的统一指挥下,修武县法院积极争取县政法委的支持,协调人大、公安、检察、办事处、医院等部门联合参与强制攻坚,并由县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亲自到现场指挥,对一起侵占宅基地案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宅基地原状。由于组织得利,现场控制较好,被执行人迫于威慑未出现阻挠执行事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对五间房屋的拆除及土地平整的工作,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及当地村民的好评,打掉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营造了强制执行态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焦作中院执行局局长薛拥复介绍说,通过此次执行活动达到了四点目的。一是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凝聚力。通过中院组织协调各法院执行警力协同作战,加深了执行干警之间的配合默契,打造了全市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模式,增强了执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增强了强制执行的勇气和信心。通过大规模的集中攻坚,使执行干警看到了在法律的威严下,被执行人的低头服判,改变了过去遇到难案,抗拒执行案件时,执行干警不敢管、不愿管的局面,使执行干警的敢于打击老赖的勇气和信心更加增强。三是确定了强制攻坚的组织模式,使集中攻坚常态化。由于集中强制攻坚效果显著,中院确定在全市日常执行工作中,对需要攻坚的案件,可随时报请中院组织协调攻坚,使该项工作趋于常态化。四是初步打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优化了执行环境。通过集中强制攻坚,威慑了被执行人,使其畏俱抗法,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院的威信,为各辖区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打下基础。
据了解,焦作中院要在此次活动成效的基础上,要求每个基层法院每周六设为个案攻坚日,每月最后一周为全市法院集中现场攻坚周,对一些阻力大、难度大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通过加大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共同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