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传统文化和观念里,自古便有“尊老、爱老、养儿防老”的思想。子孙承欢膝下,一家其乐融融,是每一位老人向往的晚年生活,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可是家住焦作市解放区的赵奶奶的晚年生活却并没有那么开心,原本以为可以为自己养老的孩子却对自己不闻不问,无奈之下,李奶奶将子女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圆满帮助老人解决了纠纷。
年过七旬的赵奶奶与丈夫顾某先后生育了三个儿子,分别为顾甲、顾乙和顾丙。自2011年丈夫突发疾病去世后,赵奶奶便独自生活。2012年,赵奶奶患上多发性脑梗和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虽经治疗后身体稍微好转,但仍处于半自理状态,无法独自生活。自从患病后,赵奶奶便与大儿子住在一起,由大儿子照顾其日常生活。但照顾无法自理的老人及其每个月的看病费用,对大儿子顾甲一家来说负担非常沉重,可自己的两个弟弟却对生病的母亲不管不问,就连探望都没有。赵奶奶就自己的赡养问题曾多次找到矛盾调解中心要求调解,但一直未能解决。百般无奈下,赵奶奶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自己的两个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亲人对簿公堂,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遗憾的事情。为缓和解决本案,解放区法院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发现老人提起诉讼实属无奈之举,只是调解无果,想要尽早的解决赡养问题。为尽可能的体恤老人的心情,维护家庭间的情感,提高办案效率,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与其子女进行沟通,并从多方面劝解,用道德和法律知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劝说,终于使老人的两个小儿子幡然醒悟,自愿履行赡养义务,并为自己的行为给老人道歉。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三名子女遵照老人的意见,让赵奶奶在养老院居住,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三名子女平均分担;若老人生病住院,三人轮流在医院照顾。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省去了麻烦的开庭程序,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更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帮助老人圆满解决了赡养问题,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其安度晚年的生活质量,维护了家庭成员间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