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法院到校园对青少年犯罪现象进行法制教育
作者: 博爱县法院 程贵忠 董延新 摄 发布时间:2009-09-12 08:51:36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中,博爱县法院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同教育部门进行联系,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做成宣传版面,到全县校园进行巡回宣传,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欢迎。
图为该法院法官在校园对学生进行法律宣传。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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