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河南省高院第7期情况情况通报中,焦作中院因在2016年度减刑、假释工作中整体表现良好,受到全省通报表扬。
在2016年度减刑假释工作中,焦作中院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精神,严把减刑假释的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六个必须”的工作要求,抓住减刑、假释程序运行中的关键节点,严格贯彻中央政法委对对“三类罪犯”从严减刑的精神,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陪审员“双参与”的数量,持续加大公开开庭力度,扩大民主参与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同时扎实开展亮点工作,深入开展代表委员及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回访帮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上述工作措施,有力保障了焦作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的顺利开展。在2017年工作中,焦作中院将进一步把好减刑、假释案件质量关,努力开创减刑、假释工作新局面,切实践行阳光司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