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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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行保春耕 田间地头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7-03-16 15:15:54


    时值春耕季节,为保障群众农业生产,温县法院在执行涉农纠纷坚持耐心疏导,真情投入,妥善执结案件,化解纠纷。3月15日,温县法院执行干警王韶卿深入滩区对一起因耕地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14年秋,被执行人马某以申请执行人杨某从其土地里行走损坏其庄稼为由,耕种了属于杨某的12米河道土地,杨某要求马某返还未果形成诉讼。2016年12月10日温县法院判决马某返还杨某河道土地12米,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拒不履行,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过深入调查,听村民反映马某平时在村里蛮不讲理,是有名的“钉子户”。2017年3月15日,执行干警王韶卿在通知纠纷双方到达案发地,并与人民调解员一同前往。冒着寒风,王韶卿在田间地头通过对马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使马某认识到了错误,马某最终让出了多占的土地。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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