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马村区人民法院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中,对拒不执行“老赖”勇于“亮剑”,通过审判一批拒执犯罪,震慑一批“老赖”,打破执行难坚冰。该法院今年前三个月已判决12名拒执人员,超过过去6年判决拒执人数总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是记者从3月24日该法院召开执行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今年2月17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后,马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3月22日下发《关于支持区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马村区法院更是积极开展执行攻坚,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与公安、检察、房产、银行等职能部门联手,共同向“执行难”开战。
被执行人崔雨生(化名)就为自己的失信和抗拒执行行为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他私自转移法院依法扣押的银行存款,致使案件无法执行,被抓获后不仅履行了全部义务,而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这是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执行人在明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拒不到法院接受谈话,亦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且在法院搜查到存折后,将银行存款取出用于偿还其它债务,显然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该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立说。
该法院还邀请20余名涉及执行案件的辖区办事处、村委及企业负责人参加发布会。该区政法委书记张文靖谆谆告诫他们,要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督促责任,督促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主动履行。马村区法院要求所有渉村案件相关人员,有能力和数额少于10万的,限期3天履行完毕;对于数额较大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在3日内先履行部分,其余款项要主动找到申请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来法院签订后续还款协议;若已经履行完毕的,要联系申请人来法院办理结案手续。
通过一系列举措,该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22日,该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件1件,自诉案件20件,审结18件,其中判处免予刑事处罚12件;被告人主动和自诉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履行完毕,自诉人撤诉的6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