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这是8.6万元,不仅是我的案子,还有2件我担保的案子,3件我儿子的全部交给您,把我们的案都销吧!”郑某把厚厚的一摞执行款交给了温县法院执行干警王韶卿手中。
郑某系某单位职工,在其工作期间向温县信用社贷款1万元,待其退休后仍未归还。随后,温县信用社到温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曾多次到其家中都未见其人,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在此期间,温县信用社积极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说郑某刚在该信用社办理退休账户,但退休金还未打入。得知信息后,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前往将郑某账户予以冻结。之后,郑某得知自己账户被封后立即主动找到了承办人王韶卿。令人意外的是,郑某不仅将自己案件的予以履行,还主动把自己作为担保人的2件案一起履行,同时代为自己儿子名下的3起贷款案共计8.6万元全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