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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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放贷没钱还债 被判处2000元罚金。

  发布时间:2017-03-28 09:19:37


    近日,博爱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秦某家里进行搜查。在门外,执行干警能听到屋内有人说话,但无论如何敲门,却没人开门。为了防止被执行人从屋顶逃跑,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兵分两路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前后门进行围堵。

    十几分钟后,自认为躲不过去的秦某终于打开了门。面对执行干警,秦某说:“因为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没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过了一会儿,秦某又说,他已经与申请人谈好,明天就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秦某不断催促执行干警,希望结束此次执行行动。

    执行干警见秦某具有敷衍抗拒执行的行为,在出示搜查证后,决定依法对秦某的家进行搜查。

    在搜查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家中有一个上了锁的保险柜。秦某的妻子以记不清密码为由,拒绝打开保险柜。当执行干警说要拉走保险柜时,秦某的妻子才无奈打开了保险柜。

    在保险柜里,执行干警找到了多份票据以及成捆的现金。而在这些财产线索中,有两份手写欠条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原来,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秦某不但不还钱,而且还分两次分别以月息1分2借款给别人,共计4.5万元。

    证据证明,秦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罪。执行干警当即把秦某带回法院。秦某认罪态度很好,虽然很快履行了两万元还款义务,但最终还是因拒执罪被判处2000元罚金。

    提醒:很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甚至为逃避履行而隐藏、转移、变卖财产,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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