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冯某向三个好姐妹借款50多万元,但在要帐过程中翻脸拒不返款。后其中一位好姐妹无奈以拒执罪提起自诉。2017年3月27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审理了此起拒执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巧妙疏导,让这位拒不返款、已是“准妈妈”的被执行人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当庭履行了提起自诉的16万元,还当庭通过支付宝转帐,主动归还其他两位好姐妹的42万元。此次庭审不仅促使三个案件执行和解,也使四位好姐妹冰释前嫌,终归于好。
冯某和李某是好姐妹,2015年1月1日,冯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李某为了帮助好姐妹,就将资金充裕的亲戚张某介绍给冯某。于是冯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口头承诺月利率2%,并出具借条为证。刚开始冯某如约支付利息,冯某和张某也慢慢成了好朋友。但随着生意惨淡,冯某就渐渐不能按时支付利息了,后张某多次向冯某催要借款及利息,冯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着未还。2016年6月7日,张某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归还本金及利息。2016年7月4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某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
就在张某向冯某要钱未果的情况下,2016年6月1日和6月7日,冯某以偿还对外债务为由,向好朋友李某、程某分别借款25万元、15万元,约定同年6月底归还,并口头承诺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但到期限后,冯某仍未如约归还李某、程某本金及利息。2016年7月,李某、程某分别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返还本金及利息。2016年8月25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决被告人冯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偿还程某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
2016年8月及9月份,张某、李某、程某分别向解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9月24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向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冯某未按照要求如实报告财产。2017年3月13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冯某下达腾房公告,限其三日内将焦作市解放区某小区住宅(已进入拍卖程序)腾出,但被告人冯某没有腾房。3月15日,张某以冯某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自诉。
解放区法院少审庭副庭长李婧接手此案后,经详细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已怀孕,与申请执行人之间原是好朋友,且被执行人还有两案在申请执行中,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在拒执罪庭审现场,她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从朋友相处的人情俗理、从拒不履行法律后果的严重性、从心情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等方面耐心疏导,终于使被执行人冯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不仅要足额履行对张某的法律义务,还要归还李某、程某的借款及利息。看到时机成熟,李法官宣布暂时休庭。休庭后,冯某马上打电话让家人送来现金27万元,并通过支付宝转帐,当庭归还了张某、李某、程某58万元。张某、李某、程某也对冯某表示谅解,四个好姐妹终于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至此,这三起执行案件终于在法官的巧妙疏导下,圆满执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