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借邻居1万元装修房子后却迟迟不还,法院判决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竟然隐匿踪迹十多年。却不想因再次欠款被其他申请人执行,名子露了踪迹被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发现,迅速将其抓到,不仅归还了欠款,还被罚款1000元。近日,解放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起拒执罪案件,面对法律的威严,魏某不仅归还了本息,还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1000元。“真没想还能要回欠我的钱,太感谢你们了。”该案申请人刘女士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今年50岁的魏某家住孟州市,和刘女士是同村邻居。1997年1月,魏某向刘女士借款一万元准备装修房子。由于平时觉得魏某为人和善,邻里关系融洽,刘女士第二天就将钱借给了魏某,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到该还钱的时候,魏某却只字不提此事,刘女士再三催要,半个月后魏某才付给刘女士一部分利息,一万元借款却始终未还。无奈之下,2004年11月,刘女士将魏某告上法庭,当地法院判决魏某归还刘女士借款一万元及剩余利息,之后双方均未上诉,但魏某不但迟迟不还款,还玩起了失踪。
2016年4月,刘女士申请终止了原法院的执行程序,到解放区法院申立执行案。立案后,该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利用晚上、凌晨时间多次到魏某家中寻找魏某的踪迹,可惜一次也没找到魏某,见到执行干警如此奔波仍未找到魏某,刘女士感觉要钱已无望了:人找不到,这笔钱怎么要?刘女士心里放弃了,但该院执行干警却没有放弃。2017年3月,魏某再次因欠款被其他人申请执行,负责此案的执行法院发现了他的名子,经核实是同一人,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将居住在新地址的魏某依法司法拘留。随后,刘女士对魏某以拒不履行提起自诉。
经该院审理后认为,魏某在判决生效期间银行账户内有多笔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鉴于魏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审理期间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