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法院在以 “打”开路开展执行工作为基础,对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采取真情投入,以和解促执行,促进案结事好。
对农村涉案被执行人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案件,执行干警主动就问题症结进行疏导,使被执行人明法懂理,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从而自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针对赡养、相邻关系、抚养费、探视权等纠纷,本着“事要解决、不伤感情”的原则,主动与被执行人进行情感交流,消除被执行人的心理障碍,减少与申请人的对抗;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宁愿多跑腿,深入当事人家中与被执行人谈心,消除思想隔阂,使他们真正了解对方及法院工作的难处主动配合执行,取得双方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