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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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被撞索赔难 执行和解含泪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7-04-07 10:59:27



    00后路上撞伤六旬老太,肇事者不仅不履行判决,还出言不逊顶撞老太。近日,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申请人刘老太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00后杨某骑电动车放学途中不慎撞伤了刘老太,造成刘老太十级伤残,胸椎、腰椎多处骨折。经事故认定,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老太无责任。2015年1月26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决方某赔偿刘老太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陪护费等共计68000元。

    刘老太已经年过六旬,为了能减轻儿女的负担,在焦作某快递公司担任保洁员,其老伴儿是某浴池的搓澡工,老两口的生活过得很是节俭。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彻底打乱了两位老人的生活,刘老太的身体远不如从前,卧床养病期间老伴儿也一直没有上班,在其左右照顾。两年过去了,不仅是高额的医药费让老两口苦不堪言,杨某及其家人恶劣的态度,甚至认为刘

    老太为索要高额赔偿金故意“碰瓷”,都让索赔之路显得越发艰辛。

    在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后,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当即开展调解工作,不仅对这对母子进行批评教育,更从人情法理角度细细讲解,最终促成了履行。

    “他们不赔我钱,还总是侮辱我,我一个老太太能有什么办法!感谢各位法官替我做主啊!”在解放区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刘老太接过干警递过来的执行款,止不住的流泪。这眼泪虽是从刘老太的眼框中流出,却流进了执行干警的心里,深深影响着每一个人。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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