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者赢,失信者亏。诚信社会的建设需要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修武县法院对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未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压缩其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从而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对失信被执行人,修武法院还会同相关联动部门,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融资信贷,限制招投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和车辆,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措施。
修武法院责令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立即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并配合法院完成各项执行工作,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391-265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