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邻居之间本应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但申请人李某甲与被执行人李某乙却因盖房子而闹得不可开交。在武陟县法院执行干警费尽苦心地劝导下,被执行人李某乙终于履行了判决义务,两家人的积怨最终得以化解。
申请人李某甲翻盖房屋,李某乙干涉其正常施工,造成施工队停工材料浪费,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李某甲诉至武陟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乙停止侵权,不得干涉李某甲盖房,并赔偿李某甲经济损失1688.55元,支付鉴定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乙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之后,李某甲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张波涛受理此案后,向李某乙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可李某乙仍然拒不履行,也拒不申报财产状况。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出李某乙名下有存款1.9万元,执行干警立即对存款采取冻结措施。李某乙因银行卡被冻结,致存款无法取出,生活受到影响,便主动来到武陟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波涛立即抓住此次机会,再次做李某乙的思想工作,并向其言明当前的执行形势和利害关系,李某乙最终在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地说
服下,履行了判决义务,当场支付申请人李某甲执行款2779元,并表示从此以后不再干涉申请人盖房,邻里间的隔阂也就由此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