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夫妻二人2013年欠郭某为其运送矿石运费3万余元,多年来王某夫妻和郭某玩起了“躲猫猫”,就是不还钱。山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王某夫妻二人谎称手头拮据,无偿还能力。4月6日,该案执行法官朱永杰观察被申请人王某夫妻二人打扮入时,耐心劝说后,二人仍执迷不悟。朱永杰依法对其二人使用了“搜查令”,在王某身上发现了一张2万元的转账凭证和一张3600元的租房收费条。执行法官告知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罪,法院将择日对其二人进行审判。迫于法律威严,夫妻二人急忙让家人送来了执行欠款,并向朱永杰法官主动坦白其还牵扯另外一起9000元的执行案件,当场进行履行,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处。
4月11日,山阳区人民法院考虑到王某夫妻二人能够主动履行,态度诚恳,决定从轻处罚,判决王某夫妻二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