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年4月10日武陟县法院夜间突击执行后,王某慑于法院的执行高压态势,于4月11日便早早来到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履行其还款义务。
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经武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孟某货款2272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195.25元。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孟某随后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史大鹏受理此案后,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多次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可王某仍然拒不履行,也拒不申报财产状况。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出王某名下有存款及车辆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困境。2017年4月10日,武陟法院再次开展夜间突击执行活动,在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王某所在的村庄对“老懒”进行抓捕。虽然当晚没有对王某进行抓捕,可是这一夜,王某心惊胆战,久久不能入睡,与王某同住的老母亲更是担惊受怕,生怕自己的儿子被法院带走。
王某为了使自己不再受良心的谴责,为了使自己的老母亲能安享晚年,4月11日,王某便早早来到武陟法院执行局,
主动履行其还款义务,当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息合计229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