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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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让外地申请人多跑趟

  发布时间:2017-04-13 16:48:47


    4月13日,修武法院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了一起多年未结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热烈好评。

    几年前,被执行人李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违规行驶,将过马路的山西人王某撞伤后导致死亡。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附带民事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计51300元,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而李某认为判了刑就不会再追究他的民事赔偿责任,出狱后一直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受害人王某的家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居住地山西距离远,来一次不容易。但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家人不配合法院执行,致使案件拖了多年。

    为加大执行力度,彰显法律尊严,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修武法院执行员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地的金融部门查存款,终因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而落空。  

    今年3月,失信人名单公布后,有人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在家的信息后。法院执行员立即前去执行,火速赶到二十多里的被告所在村,执行员注重执行技巧,他们把警车停在村外,问清了被执行人的新住处后,果断出击,把正在做饭的李某逮个正着。后经执行员苦口婆心的做被执行人李某的思想工作,给被执行人李某讲法律,讲政策,讲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李某给家人打电话送钱,主动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

    当执行员通知申请人来取款时,申请人接到办案人员递过来的执行款时,眼睛湿润了,激动的说:法院干警素质就是高,为了不让俺白跑趟,不分黑白工作,真是心系百姓的好干警啊!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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