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原告主动撤回申请
作者:张建忠 原玉红 发布时间:2017-04-17 11:07:05
4月11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三起案件中,经做三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申请主动撤回了申请。
法院在执行苏双成、苏东东、孙东林三人申请执行都来州、闫金姣劳务合同纠纷三起案件过程中,经执行干警调查,被执行人11岁的儿子因肾炎住院并已双目失明,为治疗眼疾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下巨额债务,且已无履行能力,家庭生活极为困难,为此,执行干警通知三申请人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后,因执行标的都是几千元,经执行干警做工作,三申请人也出于同情心,主动撤回了申请。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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