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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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村村都有执行联络员

  发布时间:2017-04-18 10:21:57


    4月13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崇义镇王某申请执行李某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为该村的执行联络员张新友和村委的干部先前做好了说服教育工作,当执行人员来到该村时,此案顺利执结。

    据介绍,今年2以来,沁阳市法院尝试在全市乡镇设立执行联络网点的基础上,把执行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自然村,聘请329名分管综治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实现村村都有执行联络员。执行联络员主要负责接收和反馈法院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所发现的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在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搜查等强制措施时现场协助执行。目前,沁阳市的329名执行联络员已协助法院执行案件126件,标的额达130余万元。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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