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执行人王刚主动来到修武县执行局,交清全部执行款,请求法官及时将其名字从失信“黑名单”。
两年前,王刚与张女经人介绍相识,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王刚便外出打工,对张女母女不管不问,连电话也不打一个,从未往家中寄过一分钱。无奈之下,张女便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居住。2016年10月,张女向修武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女儿由其母亲张女抚养,其父亲王刚负担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王刚常年外出,经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寻找,均未见到王刚。修武县法院便决定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日前,王刚需要去到外地办事,就在其购买高铁车票时,被告知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购买高铁车票。王刚这才急匆匆到法院送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