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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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执行力量速结案件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7-04-26 08:03:59


    “我的案件到法院几天就圆满执结了,我一定要为执行法官送锦旗!”2017年4月21日,七十多岁的王某手里拿着一面“秉公执法 执行神速”的锦旗,前来感谢武陟县法院的执行法官苗天才及书记员成斐斐。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武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将位于武陟县帝豪花园二单元一楼南户房屋及配套房交还王某,王某返还李某购房款102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与李某在利息计算上发生争执,王某未返还购房款,李某也未将房屋及配套房交还王某。申请人王某随即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坚决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武陟县法院结合执行工作需要,对执行力量进行优化整合,抽调多名具有审判工作经验、综合工作能力较强的法官充实到执行法官队伍当中,如抽调政治处副主任赵丰川、技术室主任苗天才以及监察室主任黄长明分别组成三个执行小组,同时调配多名年龄相对较轻、业务水平较高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执行工作机动性和效率性进一步提高。

    申请人王某的案件就是由苗天才受理。4月14日,苗天才受理案件后,首先深入分析判决义务未能履行的原因,经深入了解,得知双方是因利息计算的标准不一,再者因房价近几年增长幅度大,双方发生争执,导致双方均未按判决书要求履行义务。找准争议焦点后,苗天才开始“对症下药”,多次组织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协商,通过不懈努力,4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同意将房屋及配套房交还申请人王某,王某也同意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返还李某购房款102000元及利息共计174800元钱。现双方均已履行义务,此案圆满告结。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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