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法院夏季雷霆行动首战告捷。5月13日下午,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聂村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原告尹长富与被告尹虎头系邻居,原告尹长富的现住房屋于2013年翻建,其房屋东南有一宽3.6米的通道出入。被告尹虎头于2015年春季开始翻建房屋,其建的房屋院墙西南角距西南方他人房屋外墙仅2米,造成原告尹长富的农用机动三轮车无法出入。据此,原告尹长富2015年9月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尹虎头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所建房屋院墙的西墙从南至北拆除1米,南墙从西至东拆除1.5米。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10月25日经原告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为了最大限度化解两家矛盾,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朱永杰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做工作,释明法律,查摆事实。鉴于被告依然推拖敷衍,不为所动,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在高新10名公安的配合下,安排工人来到聂村执行现场,准备强制拆除院墙。按照执行预案,先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疏导围观群众,并继续对被执行家属做和解工作,然而被执行人的儿子得知情况后,急忙赶来,指着执行干警破口大骂。担任警戒任务的法警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并依法拘留。随后通知工作人员进场作业,经过了六个半小时,院墙终于拆除完毕。该案顺利执结,受到了围观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