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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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老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中站法院强制划拨银行存款

  发布时间:2017-05-22 08:50:44


    明明在银行有近6万元存款,却编造理由拒绝支付约定的四万余元利息,5月7日,中站法院对一对“老赖”夫妻依法强制执行,对其存款进行了强制划拨。

    2014年3月24日,杜艳以做生意为由经其丈夫赵强担保向王华贷款100万元并出具了借据,约定月利率2%,借期一年。借款期满后,王华多次向二被告催要本金及欠下的利息,但二人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王华无奈之下向中站法院起诉。在中站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杜艳在一个月内偿还所欠原告100万元及利息,被告赵强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二被告承担。后杜艳和赵强将借款本金100万元给付王华,但同时告诉王华,称他们能将本金偿还已经倾家荡产了,至于46200元利息和案件受理费已经无力支付,再次拒绝偿还,王华随后向中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赵强月工资收入6000元以上,夫妻二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并非无力偿还所欠利息,属于故意耍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赵强住所地的各家银行进行了查询,果然在其中一个银行网点查询时显示被执行人赵强有近6万元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对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同时电话告知被执行人赵强,希望其尽快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对所冻结款项划拨。但赵强非但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态度强硬,声称法院即便冻结他的账户也不敢划拨执行款项。执行法官并没有被被执行人的恐吓所吓到,而是义正言辞的对赵强进行批评,同时告知其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反复劝说未果后,鉴于被执行人赵强态度极其恶劣、公然对抗执行,5月7日,办案人员对已冻结的存款采取了强制划拨并将支付给王华。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中站法院动员各方力量用好用足查封、扣押、划拨、拘留、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树立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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