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欠款被拖欠长达十六年之久,农民工多次追讨却无功而返。2017年5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利用强制查封、冻结账户的手段,迫使村委会主动归还20万工程款。
2000年起,王胜利带领一群农民工为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某村委会建设大队办公楼。2001年8月,办公楼竣工并经过验收投入使用,但是某村委会却拒绝支付王胜利等人的工程款68000余元,只是出具一份结算证明。在之后的十二年内,王胜利多次催要,某村委会却总是推诿不还。2014年3月,王胜利将某村委会诉至中站区法院,法院判决某村委会归还王胜利建筑款68801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村委会抵触情绪较大,仍拒绝还款。
2015年4月23日,王胜利向中站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奔波于办事处和村委会之间,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阻力较多,该案陷入“瓶颈”,执行工作难以继续推进。2017年5月,在执行攻坚第二战役中,中站法院加大积案旧案的执行力度,该案被列为重点执行案件。执行干警趁某村委会放松警惕之时,迅速查封冻结了村委会账户,用强制手段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5月27日,某村委会迫于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至此,一笔长达十六年的欠款最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