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职人员,欠债不还被诉至法庭,判决生效之后继续置若罔闻,最后上了法院“限制高消费”黑名单,并面临拒执罪起诉。最终,“老赖”摄于法院强制压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5年12月4日,李磊向焦作市中站区小亿贷款公司借款6万元,约定期限6个月,年利率为17.4%,被告人秦力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秦力为中站区某单位公务员。该笔贷款到期后,李磊未按照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并且下落不明。小亿贷款公司将秦力起诉至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2016年11月23日,中站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判决秦力归还6万元欠款及利息。
2017年3月7日,小亿贷款公司向中站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执行干警找到秦力,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秦力声称,自己并没有贷款,仅仅作为李磊的担保人,不甘心替人还钱。执行干警立即向其详细解释了《担保法》、《合同法》及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秦力仍不为所动,拒不还款。鉴于秦力身为公职人员,中站法院执行局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黑名单,并准备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于限高令和拒执罪双重压力,秦力感到无路可退。5月26日,被执行人秦力主动来到中站法院执行局,归还本金及利息72000余元。
(本案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