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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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经济,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6-06 11:04:40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涉企业经济纠纷过程中,积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将一切不安定因素解决在源头。同时,法院不断组织干警送法进企业,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完善企业在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程序,使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全力为经济保驾护航,使县域经济持续、高效、稳步地向前发展。

    5月25日,博爱县法院法官驱车1100公里,对江西省上饶市当地数家金融系统进行逐家查询,最后在距上饶市区40余公里的广丰区建设银行成功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400万元,成功为博爱县一家企业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申请人博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4月13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40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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