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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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老债拒不还 拘留数日当面清

  发布时间:2017-06-06 16:21:33


    近日,山阳区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司法拘留15日,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被执行人夏某与申请人李某系好友,夏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于2014年9月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写下借据一张。后李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山阳区法院。经判决,夏某应偿还李某借款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夏某仍拒绝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夏某一直未履行,也未报告财产。多年老债置之不理,以为就能逃脱清偿义务。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夏某,夏某却谎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法院查控,夏某在某储蓄卡上有存款8千元,遂将其账户依法冻结。夏某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气汹汹的找执行干警理论,声称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而未事先通知,并且在执行干警与其谈话过程中,夏某态度蛮横,声称情愿坐牢也没钱还债,随便申请人怎么搞的言论,挑衅司法权威,一副不把法律当回事的态度。法院认为夏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拘留15日后,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联系家属前来履行5万元,夏某家属将5万元送至山阳区法院,当面还给当事人,全部履行完毕。随后山阳区法院解除了对夏某的拘留。

    该案的执行,给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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