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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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拒付抚养费 强制执行终兑现

  发布时间:2017-06-12 10:38:50


    婚姻大事要慎重,草率结婚只会为未来埋下隐患。6月12日,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被执行人李丽与张强相识后2011年3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能和睦相处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16年8月,李丽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儿子归女方抚养,张强自判决生效之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月底前支付孩子抚养费650元。判决生效后,张强却拒不支付抚养费且找不到本人。

    为追回抚养费,李丽向该法院申请执行,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一直注重查找张强的线索。多年来,张强一直在外打工,长年不回家,无法找到本人,亦无可供执行财产。

    今年4月,根据当事人提供线索,一直在外的张强回家修建住房,该案执行法官立即行动,迅速找到张强,并将其带至法院,但经执行人员耐心的思想工作,张强仍对其应尽的义务采取抵制态度,不同意履行。后该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张强拘留15天。拘留后,执行法官与法庭法官又多次与张强做思想工作。最终,张强想办法筹钱,主动到法院给付了拖欠的抚养费2175元,并于李丽达成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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