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专题报道

蹲守两天抓获“老赖” 怕被判刑汇票抵债

  发布时间:2017-06-12 16:40:55


    家住河南省博爱县柏山镇做生意的张某,欠一供货商69500元及利息,法院判决后仍然东藏西躲,6月12日,博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蹲守两天后将其抓获,张某迫于法律威严,交到法院5万元承兑汇票及部分现金,案件顺利执行。

    博爱县法院(2016)豫0822民初626号判决书显示,2013年被告张某在孟州市永大纸制包装品厂里购买纸箱,每次都是非常守信用,货拉走即时结清货款,随后张某拉货后总是以资金紧张为由,不能即时结清,到了2014年12月份累计欠款69500元整。在此情况下,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时间不长即付清欠款。可是被告不守诺言,到目前为止,分文未付。原告无奈依法诉诸法院,申请依法判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张某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孟州市永大纸制包装品厂纸板款62500元(诉讼前已两次支付7000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为躲避执行,经常不在家,执行干警在其家附近蹲守两天后将其抓获,案件才得以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吕晓燕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