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日雷霆”执行活动中,焦作解放区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以打促执、以和促执”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为优化法治环境、护航辖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受在辖区企业的好评。2017年6月12日上午,焦作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来到焦作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法律尊严的捍卫者”的锦旗送给该院执行干警刘涛手中,在对他表示感谢的同时,也对他穷尽措施、敢于执行、全力维护物业公司权益的执行工作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王某购买了河南省万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联世纪城小区的房屋(房屋面积约为 134.88平方米)。河南省万联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焦作市一家物业公司对万联世纪城小区进行物业服务。2010年1月12日,王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住宅用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如业主未按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王某自2013年3月起拒交物业管理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缴,王某仍拒绝缴纳。2016年10月,物业公司将王某起诉到解放区法院,要求缴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2017年1月20日,解放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支付原告5530.08元及违约金,共计78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5月,物业公司向解放法院申请强执行。承办此案的法官刘涛接手此案后,马上与王某沟通联系,但王某态度蛮横,表示拒不履行。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一个月过去了,王某仍无动于衷。
6月11日,执行法官刘涛在多次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面对法律威严,王某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执行干警在通知其母亲后,决定将其送到看守所。王某是单亲家庭,母亲与其相依为命。在得知其儿子要被关进拘留所时,马上筹备执行款。执行干警来到看守所,在为王某办理拘留手续时,其母亲打来电话,已筹到执行款,愿意执行和解,帮儿子全额交付7800元执行款。至此,这起数额不大却影响物业公司正常运行的执行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