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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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成“老赖” 被司法拘留后筹钱还款

  发布时间:2017-06-13 16:20:57


    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现实中有些公职人员却无视法院判决,成为人人厌恶的“老赖”。2017年6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3月,汪卫东向徐强借款23万元,欠款到期后,尽管徐强催了多次,汪卫东仍未还款。无奈之下,今年1月,徐强将汪卫东起诉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汪卫东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偿还本金3万元;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将剩余本金20万元及利息偿还完毕。判决生效后,汪卫东拒不履行。4月3日,徐强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汪卫东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发现其暂无银行存款。随后,执行干警电话联系汪卫东,对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将其列入黑名单,但汪卫东始终无动于衷,以没有钱偿还为理由。 随后该法院决定对汪卫东实施司法拘留,面对司法拘留的巨大压力,在拘留所内汪卫东主动联系家属,将23万元欠款主动送到该法院执行人员手中,并写下检讨书。随后,该法院解除了对汪卫东的司法拘留,案件圆满执行。(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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