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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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暴显威力 男子主动到法院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7-06-15 10:28:59


    2017年6月14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财务办公室内,主动缴纳的3000元罚金,一起刑事罚金刑执行案件成功结案。

    2017年3月12日,卢军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最终该男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300元。

    卢军服役一个月后,卢军见执行形势如此严重,法院执行局的打击“老赖”的决心如此坚决,并摄于中站区人民法院开展的雷厉风行的执行风暴活动,也不想当“老赖”,于是卢军主动到法院交了全部罚金。

    近年来,中站区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刑事罚金刑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刑事罚金案件逐案排查、因案施策、多管齐下,通过网络查控、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追究拒执犯罪责任并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不断拓展对刑事罚金刑案件当事人的惩戒广度和深度,营造出了打击拒不执行刑事罚金刑案件“老赖”的强大舆论氛围,形成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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