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借了朋友的钱购买设备,到期后有钱不还,但在儿子身上却花钱如流水。听说要被拘留,昨天,李杰将35万元钱打进了法院提供的账户。
2015年6月20日,李杰因工厂需要资金向朋友王玲玲借了35万元,用于工厂购置新设备,借期一年,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李杰仅将利息归还,并于2016年6月20日重新打了借条,借期半年。半年过去了,王林玲便向其催要,李杰以手头没钱为由来应付。无奈之下,王玲玲来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杰偿还本金。
法院判李杰如数偿还。案子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找到了李杰,多次做思想工作,但他仍坚称自己没钱。于是法院将李杰工厂设备进行查封,不得使用,督促李杰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杰态度仍坚决,执行干警告诉李杰,如果故意拒绝配合执行的话将要被拘留,本人就会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也会影响到家人的出国留学等。这下李杰紧张了,于是李杰想办法筹钱,履行了还款义务,并于王玲玲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