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专题报道

村支书劝解促执行 喜笑颜开心事了结

  发布时间:2017-06-19 09:17:57


    “夏季雷霆”执行行动在2017年这个夏天注定要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行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在“夏季雷霆”行动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社区网格员、村干部等形成合力,一起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老赖,为维护社会稳定、共筑社会诚信贡献出一份力量。

    6月15日傍晚,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传出一阵笑声,不是执行干警们的谈笑风生,而是一位申请执行人曹某因为领到执行款而发出的由衷的欣喜之声。

    曹某40多岁正当年,因在于某承揽的工地干活不慎摔伤而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过治疗,曹某康复出院,出院后不久他便将于某诉至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认为于某应当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数额虽然不大,钱却不好要,曹某曾多次找到于某与其沟通,但均无果而终,曹某这才将于某起诉至法院,希望法院依法判决,支持自己的主张。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于某应赔偿曹某各项费用共计3000余元。曹某拿着生效判决书开始了漫慢要债路,基于于某不愿还钱的消极态度,曹某决定申请强制执行。该执行案的承办人程志猛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其抵触情绪较大,不愿还钱还诉起了苦水,声称自己承揽的工程至今尚未结算,自己不具备还款的经济能力。多次劝解无效,执行干警程志猛直接去银行调取了于某的银行流水明细,发现其名下的银行卡中不但有资金且账户交易频繁,便果断将其账户冻结。眼看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无法使用,被执行人于某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村支书得知此事后悉心相劝,劝说他这笔赔偿款数额不大,而且判决已经生效应当及时履行,不要一意孤行、因小失大。

    经过谆谆劝导,于某终于想明白了,并在村支书的陪同下一起来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主动承认错误求和解,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还清。拿到钱款的曹某喜笑颜开,当即同意和解,双方心事就此了结。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