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赖,为了逃避执行,有家不敢回,整日东躲西藏,认为只要法院找不到人,就拿他没有办法。被执行人杨某就是其中一个,拒不赔偿受害人损失,还多次抱着侥幸心理,天真地以为能逃避执行,最终,在武陟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高压下,履行了法律义务。
申请人陈某的儿子在与被执行人杨某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4年2月17日死亡。后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A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120000元,判决被执行人杨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143906元。该判决生效后,A财产保险公司自觉履行了判决义务,但是被执行人杨某却不履行判决义务。
申请人陈某在2015年6月17日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杨斌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杨某既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又未按约申报财产状况。杨斌再度前往杨某住所地时,杨某却玩起了“捉迷藏”,甚至异想天开地认为,只要长期躲避,法院找不到人,就不会再执行他。杨斌利用被执行人杨某的身份证号码,通过四大银行查询到,杨某名下有存款93140元,并当场将其冻结,扣划至法院账户。杨某得知自己的存款被扣划后非常吃惊,但心里又多了一丝侥幸,认为法院已经扣划了他这么多钱,肯定不会再找他了,于是“放心大胆”的回家居住了。2017年6月13日,杨斌和小组成员再次前往杨某家里,这次逮了个正着,将其带回了执行局,当他看到申请人陈某一瘸一拐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羞愧地低下了头,并当场支付申请人陈某执行款51500元。被执行人杨某本想逃避执行,最终还是没能逃出执行干警的“五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