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张法官,要不是你连日为我的案子奔波,我不可能这么顺利拿到钱,真是太谢谢了......”,在执行局的办公大厅里,一位老人紧握着执行法官张波的手,激动地说道。
2015年11月,都某因盖房到李某处购买价值9578元的预制板,承诺几天内会把钱付清,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都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辞不予支付。2016年5月17日经马村区法院诉前调解,都某同意于2016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有货款,但事后却依旧未履行协议内容。无奈,李某将都某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都某偿还李某货款9587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都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年老体迈,活动不便,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波多次与都某电话联系,电话中都某每次都满口答应会还钱,事后却依然我行我素,罔顾法律,不予执行。面对都某的无赖手段,执行法官张波并没有放弃,多次到都某的单位找都某解决,因都某是单位临时工,无固定的上班时间,执行法官多次扑空。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执行法官张波坚持找都某,最终于2017年6月20日在都某单位找到他并告诫:如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拘留你。都某此时才心生惧意,当场把钱取出来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