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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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不付抚养费 法院强执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7-06-23 08:55:21


    2017年6月20日,马村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长达六年的抚养费纠纷案,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

    2004年,申某与周某因感情问题离婚,两岁的女儿跟随母亲申某一起生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元,后每月增加至110元,但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申某表示周某每月支付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女儿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希望他将抚养费增加至每月700元,周某表示自己日常开销较大,还要赡养父母,只愿把抚养费增加到每月250元,双方争执不下,随后,申某将周某诉至马村区法院。2011年1月,经马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周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拒绝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申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夏啸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向其告知女儿缺乏抚养费,正常生活难以维继的现状,教育他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对其晓之以情,让他多关注女儿的成长,使孩子感受到父爱的力量,不要给自己的人生留有遗憾,想以此勾起他的亲子之情促使其主动履行,周某当时口头答应支付,事后行动上却迟迟不见动静。执行法官夏啸执着于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多次赶至周某的工作单位及家里,终于找到了周某并将其依法拘留。慑于法律的威力,周某承诺马上支付抚养费,联系家人将抚养费送到了马村区法院。至此,这个“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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