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跑北京躲避债务,母亲作为担保人替其还债。2017年6月26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6年6月9日,被告赵磊因买房向原告李东借款3万元,出具了借条,并由其母亲王彩云担保。但到约定还款日期后一直未偿还借款。李东将其诉至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东3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赵磊仍未还款,李东尝试联系他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李东向该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赵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传票等材料,要求其立即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赵磊仍置之不理,拒绝还款。法院执行干警对赵磊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后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遂决定到赵磊家里“摸摸底”,当执行干警来到赵磊家门口却发现,赵磊已跑到北京躲债,联系不上。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执行干警多日努力,调查到赵磊母亲王彩云有稳定工作,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冻结其母亲王彩云的银行账户,进行强制划扣。执行干警也向王彩云辨法析理,告知其儿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王彩云知道其严重后果后,同意每月对其工资卡划扣作为还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