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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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遗产反目成仇,心理咨询助力执行重温“母子情”

  发布时间:2017-06-27 15:57:28


    “我们知道错了,以后会好好照顾她,为她养老送终。”6月26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再现温情一幕,几位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握手言和,笑泯恩仇。

    年过七旬的王英是刘国江、刘国涛的“继母”。在父亲去世后,双方因为3万余元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闹上法庭。原来,早在1991年11月,王英便和刘国江、刘国涛的父亲刘敬勇共同居住在一起。1994年,刘敬勇突发脑溢血,造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其生活起居一应由王英照顾。2012年4月27日,王英和刘敬勇办理了结婚证。同年7月17日,父亲刘敬勇不幸去世。王英操办了丧事,并支付了所有费用30210元。随后,刘国江、刘国涛将王封公司(刘敬勇原单位)补偿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38000余元领走,并以“继母”王英原是家中保姆为由将其赶出家门。2016年9月10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国江、刘国涛返还原告王英25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国江、刘国涛两人心中不服,该案遂进入执行程序。鉴于该案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且当事人高龄、无经济来源且又无家可归。中站法院执行局便将执行重点放在修复亲情方面。中站法院执行局将此案交由女法官——执行局副局长贾慧贤亲自办理。经过多方联络,走访当事人,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刘国江、刘国涛对“继母”王英身份的否定。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启用“圆桌调解”,将王英和几个子女同时叫到执行局现场调解。为缓和家庭矛盾,消除母子隔阂,中站法院执行局首次将心理咨询师引入执行调解环节,彻底打开双方心结。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心理咨询师的疏导之下,刘国江、刘国涛被“继母”王英十几年如一日悉心照顾父亲的事情所打动。贾慧贤法官随即劝刘氏兄弟,王英尽管不是亲生母亲,但是她尽心看护刘敬勇也是在减轻儿女负担,虽无亲情也有恩情,大家应互相体谅,不能太过苛求对方,而且王英和刘敬勇后来又补办了结婚证,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刘氏兄弟理解了王英这些年也很不容易,当场向王英道歉并表示立即归还25000元费用。同时,刘氏兄弟与其他兄弟姐妹约定,轮流照顾“继母”王英,善待终老。至此,该案执行到位并成功将亲情修复。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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