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宣传好,让那些老赖丢丢人,赶紧把借别人的钱还了!”6月28日,博爱法院在一个村子里进行执行宣传时,一个老汉对周围的群众说道。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博爱县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提升法律威慑力,让“老赖”无处藏身。家住农村现年40岁的刘某在2013年春节期间,因为做鞭炮生意向邻居小平借款2.5万元,并且答应过完年就还钱。借钱时刘某给小平打了一张借条,期限1个月。年后到还钱的时间了,小平找刘某要钱,刘某说卖鞭炮赔钱了,手里没有钱,让小平再等等。小平看着邻居的面子,就答应再缓一缓。但二个月后小平又去要钱时,刘某去上海打工了,电话也打不通。两个月后,小平将刘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归还小平的2.5万元欠款,但刘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法院进行执行宣传期间,将刘某的大头贴张贴在了其村委会的大门前,刘某的妻子看到后感觉太丢人,当天下午在其父亲家取了2.5万元送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行。
执行战役开展以来,博爱县法院先后深入街道、车站、商场、农村等进行广泛的执行宣传,受宣传群众达2.6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图为6月28日该法院在一个村子里进行执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