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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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罚款不履行 法院扣划存款不商量

  发布时间:2017-06-28 15:17:49


    家住农村的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罚款1000元。随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吴某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吴某未按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其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博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博爱县法院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随向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吴某不仅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还与执行人员玩躲猫猫游戏,拒接电话,东躲西藏,执行干警一个多月都未找到被执行人。为彻底执行此案件,执行干警利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在网上进行查控,在对吴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吴某在博爱县邮政储蓄银行有存款,便依法扣划其存款至法院指定账户,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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