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开展的“夏季雷霆”执行工作中,博爱县人民法院不间断的在车站、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老赖”公告,持续向“老赖”施压,使其寸步难行,威信受损。
家住县城的现年50岁多岁的刘某,于2014年秋天在农村承包了200余亩地种粮食,期间,因为资金紧张,向朋友李某借了5万元钱,并答应下一年卖了粮食就还钱,打了一张借条,期限为一年。第二年夏天,粮食也收了,但刘某没有还朋友的钱,李某找到刘某要钱,刘某说让李某再等一个月。就这样,一个月、两个月,一直等了近两年,李某也没有等来一分钱。再后来,刘某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李某实在无奈后将刘某告上了法庭。2016年4月17日,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判决刘某归还李某的5万元欠款。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刻意躲避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刘某的大头贴张贴在了其居住地的街道。一时间,附近居民议论纷纷,很快就传到了刘某父母和亲戚那里,感到太丢人现眼,其妻子和父亲商量后,把手边的钱筹了筹,又问亲戚借就一点,大早上就将5万元送到了法院,使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