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案件在执行期间更加快捷和高效,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在源头上为案件调解和最后执行阶段铺好路、搭好桥,创造一切便利的执行条件,坚决做到案结事了。
为确保诉讼群众充分享有财产保全的优先权,该法院在诉讼群众立案期间,法官会进一步的告知和提示:“如果你掌握对方的财产信息,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对你后序的审判和执行会增大胜算的机率……”立案法官的提醒让许多案件当事人采纳了诉前保全的建议,也为案件胜诉后,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该法院强化诉前保全力度,对案件的调解及和解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一些被告人因为法院财产保全限制了其对财产的处分和买卖,甚至对其生活、生产经营产生了影响,纷纷主动要求法院调解,回归正常生活状态。
该法院财产保全中心自去年8月份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保全案件322件,查封房产114套,车辆22台,冻结现金800余万元,保全额度近亿元。因财产被保全、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或和解而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占整个案件10%左右,在审理中调解的案件约占20%左右,有效缓解了民事案件的审理压力,一大批执行案件因为有了财产保全被顺利结案。